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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生偷看隔壁夫妻性生活被罚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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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7 17:39:48|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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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晚上,住在旅馆的王某听到隔壁有真人版的“黄片”上演,在强烈的好奇心驱使下,忍不住去偷看。踮着脚尖够不着,还搬来小板凳站在上面,没想到他一脚踩空被发现,最终这小伙被民警当场抓住,并处治安罚款500元。

  王某是哈尔滨某大学的在校生,利用学校放假出来旅游,途径烟台,他就打算在烟台玩几天,于是在莱山区找了家旅馆住宿。

  晚上,王某躺在床上玩手机时听到隔壁房间有声音传来,由于旅馆是实体墙,根本听不清,在强烈的好奇心的驱使下,王某蹑手蹑脚的走到房门的窗户下,想透过窗户看看隔壁房间内真实版的“黄片”。由于房间外的窗户太高,王某努力踮起脚尖,也看不清屋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越是看不到王某的好奇心就越重,王某又从屋里搬了一个小方凳踩在脚下,企图从窗户处向隔壁房间内看个究竟。谁知刚站上去没多久,方凳踩偏,王某一脚着地弄出声响,被隔壁夫妻发现并报警。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将王某带回派出所进行询问。

  王某承认自己平时多看黄片,现在隔壁有真人版的“黄片”,在强烈的好奇心驱使下忍不住去偷看,没想到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42条第六款的相关规定,警方给予王某治安罚款500元的处罚。

  民警提醒市民,偷窥他人隐私是违法犯罪行为,不要为满足自己的好奇心而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  大众网-齐鲁晚报

点评

告他们扰民不得吗?唉,只能怪他是外乡人了  发表于 2012-7-27 23:23
发表于 2012-7-27 19:19:10|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板凳也要坐u······支持水军大军。。。。又是蛤咩喊的时候····水军再次出现!
发表于 2012-7-27 19:21:44|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哇,真衰~~~~~~~~
发表于 2012-7-27 19:33:27|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偷窥他人隐私是违法犯罪行为,不要为满足自己的好奇心而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2_169:}{:2_169:}{:2_169:}{:2_169:}
发表于 2012-7-27 22:23:20|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ymt_075:}{:ymt_078:}
发表于 2012-8-22 12:48:55|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场直播、、、、哈哈{:tsj_23:}
发表于 2012-8-22 13:54:43|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2_169:}{:2_169:}{:2_169:}{:2_169:}
分陆良苦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2-10-24 06:33:12|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2-10-24 16:14:27|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播?不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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