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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白两男子抢劫少妇并拍裸照勒索 警方将歹徒捉拿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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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7 12:45:52|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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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闻网博白讯(记者赵敏 通讯员苏明)2月5日,博白县男子林某被警方刑事拘留。几天前,他伙同另一男子林某某持刀劫走一女子,搜走女子身上所有财物仍未罢休,还强行剥光女子衣服并拍下裸照欲索要10万元。

  2月1日晚9时许,博白县博白镇的高女士带着儿子和侄女,驾小轿车到县城的南城百货超市购物。当他们从超市出来后,高女士让两个孩子先上车,自己正想坐进驾驶室之际,身后突然出现两名男子,持刀顶住她的背部,威胁她“不准动”。高女士担心歹徒伤到自己和孩子,从而不敢呼救。
  紧接着,其中一男子将高女士押进小轿车后排座位上,并用绳子将她的双手紧紧捆绑住,还用一件衣服罩住她的头部;另一男子则钻进驾驶室,启动小轿车离开了超市。途中,高女士身上的200多元现金、一只手镯、一部手机被抢走;两个小孩吓得哇哇大哭,两男则恶言恶语加以威胁。
  身上的财物都被抢走了,可这两名歹徒仍未罢休。小轿车开了40多分钟后,拐进一段泥土路停了下来。后排座位上的男子,强行把高女士全身衣服剥光,然后用手机拍下她的裸照。
  被拍裸照后,后排座位上的男子扬言威胁:“如果你不给我们10万元,我就将你的裸照上传到网上,还将你的裸照贴遍博白街,让你永远都抬不起头。”高女士迫于无奈,只好与对方讨价还价,最后确定为6万元。两男记下高女士的车牌号码、家庭住址及手机号码,限定高女士两天内给钱。
  作恶之后,劫匪驾小轿车载着高女士及两个小孩,到水鸣镇至英桥镇二级公路大利路口后,留给高女士一个联系电话后弃车逃走,同时威胁高女士不准报警。
  2日上午9时,高女士到博白县公安局城厢派出所报案,博白警方迅速部署警力展开侦查。
       3日晚9时许,高女士按照警方部署,拨通了劫匪留下的电话,约定在博白县城朝阳市场附近给钱。当晚,两名劫匪来到约定交钱的地点,但其中一人相当狡猾,临时决定将地点改到朝阳市场里面,之后又让同伙单独在市场里面等候高女士,自己借故打电话逃离。预先埋伏在市场附近的便衣民警一拥而上,将正在等候高女士的一名劫匪捉拿归案。
  经审讯,被抓男子叫林某,逃走男子叫林某某。林某交代,2月1日中午,林某某对他说“最近手头很紧”,密谋去找一位开小车的少妇搞点钱,因为他们认为这些少妇身上都有钱,且很爱惜自己名声,被抢后也不会声张。随后,两人带上尖刀到南城百货超市门前蹲守。看到高女士从超市出来,远远就按响电子遥控锁,便将她锁定为作案目标。作案时,他负责驾车,林某某坐在后排座位上负责搜身等。

发表于 2012-2-7 12:57:09|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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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7 14:29:22|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2_166:}{:2_166:}{:2_166:}劫财又劫色?
发表于 2012-2-7 15:15:20|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劫财又劫色,事实证明是不行的
发表于 2012-2-7 15:42:53|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该事件对被害人未成年的儿子和侄女会造成一辈子抹之不去的心理阴影。
发表于 2012-2-7 18:18:35|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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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7 20:44:45|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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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1 01:48:44|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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