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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4 13:11:33|来自:广西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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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当事人有直接咨询过。
购地的人不是本村村民,依照法律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的流转只能在本村或本队村民之间有效,非本村或本队的人是无权购买的,因此这种购买返还地的行为一律无效。
合同无效,走法律途径的话,村民最多只能是退回3万购地款,利息都不用退,利息损失由买方自行承担。
对于这种“好事”,买地的人不傻,但在诱人的利益面前,村民也不笨。他想履行合同就履行合同,想不履行的话合就是废纸一张,而且还拿他没办法。
购买这种性质的宅基地风险很大,但是签订合同的时候讲究些策略,合同还不至于无效,村民想违约的话也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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