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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女士提问:1999年,她借给她朋友的女儿28万元,当时写有借条,上面注明借期两年,请问现在还能起诉追回借款吗?
律师解答:不能,已超过了诉讼时效。如果有证据证明一直在催款,且最后一次催款时间未超过两年,则可以通过起诉追究对方的还款责任。
民间借贷,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应在还款期限届满两年内主张还款,主张还款的方式包括书面催讨、重新确认债务、通过法院起诉等等,在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两年后再起诉,则可能丧失胜诉的权利。但本案中若龙女士朋友的女儿自觉还款,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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