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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早报横县讯 (见习记者周育舟 通讯员孙胜好)登记结婚后仅共同生活了3天,妻子就“飞”了。横县一男子苦苦等了11年,结果等到的却是一纸离婚诉状。法庭上,名义上做了11年夫妻的两人居然无法认出对方,令在场的人面面相觑。
2000年2月7日,黄女士经自己的亲戚介绍与莫先生相识,双方相识不到一个星期,就于同年的2月13日登记结婚。婚后双方仅仅共同生活了3天,黄女士便以性格不合和生活习惯不适为由,离开夫家返回娘家。双方分居后,莫先生赌气,也不去劝妻子回家。11年来,两人各自外出务工,期间从未到对方住处寻找过对方,也没有任何电话书信往来。
今年8月31日,黄女士回到横县,向法庭提起离婚诉讼,想结束这11年有名无实的婚姻。而在起诉时,她一时之间竟然想不起丈夫的名字,在亲友的提醒和长时间的回忆后,才勉强记起丈夫的名字。在开庭审理时,面对面就坐的黄女士与莫先生,居然无法认出对方就是自己11年婚姻的伴侣,让在场者都目瞪口呆。
法庭上,莫先生认为黄女士把婚姻当成儿戏,说走就走且从未回家看望过,不仅没有履行妻子应尽的义务,更有骗婚的嫌疑,坚决不同意离婚。而黄女士坚称是因为双方性格不合,且自己无法适应丈夫的生活习惯才选择分居的。虽经法官多次做调解工作,双方仍然无法达成一致。
11月10日,法庭审理后认为,黄女士和莫先生经人介绍认识不久即登记结婚,双方彼此缺乏了解,婚姻基础差。婚后虽共同生活3天,但双方因性格不和,分居生活长达11年,夫妻关系有名无实。因此,法庭作出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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