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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早报网-南国早报横县讯 (记者王克础)11月8日上午11时许,横县莲塘镇的网上逃犯陆某,在村委干部及其大哥陆某某的陪同下,来到莲塘派出所投案自首。
去年4月份的一天,陆某在家吃午饭,喝了点酒后在房间休息。隔壁家的10岁女孩阿芳(化名)像往常一样,来到陆某的房间看电视。陆某突生邪念,对她实施了强奸。案发后,陆某带几百元路费,坐车逃跑到广东中山市。
横县莲塘派出所接到受害人的报案后,很快就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是陆某,并将其列为网上在逃人员。今年5月份,全国开展“清网行动”,莲塘派出所长罗大乾多次上门找其家人做思想工作,和他们一起分析陆某有可能躲藏的地方,并发动村里的所有在外地打工的村民打探消息,但还是没有收获。
办案民警继续开展工作,排查,掌握到和陆某关系最好的朋友叫阿明(化名)在广东中山市打工,并找到了阿明的联系电话。经分析,陆某有可能是逃跑去广东中山市投靠他了。然而,当陆某的大哥与阿明联系时,对方称,陆某今年4月曾到过他的住所吃过一餐饭,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陆某了。
民警认为,通过阿明有可能找到陆某。11月6日,民警与阿明通话,向他说明陆某是案犯,做通了阿明的思想工作。最后,在阿明及陆某的家人努力下,他们在广东中山市找到了陆某。11月8日,陆某在家人和朋友的陪同下,来到莲塘派出所自首。 原来,案发后,陆某在逃跑途中不慎将身上的手机和几百元钱弄丢了,变得身无分文。由于他读书少、文化低,不敢和别人说话,也不知道怎么和别人沟通,到达广东后一直靠捡垃圾维持生活。有时不够吃,他就跑到快餐店吃别人的剩饭剩菜,晚上则在街边或是躲在桥墩底下过夜。
记者在与陆某谈话时了解到,案发前他在村里的砖厂打工,每月能挣近2000元。他说,自己很后悔,都是酒后惹出的事,对不起家人和朋友,更对不起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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