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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就一起暴力抗法事件举行新闻发布会,涉嫌妨碍公务的滕某已被刑事拘留。
滕某是兴宁区三塘镇人,在昆仑大道边的下丹岭开辟6亩多山地种植速生桉。按照滕某的说法,这片地是他们村世代传下来的。但是,按照政府多年前颁发给广西农垦九曲湾农场(以下简称农场)的山界林权证,该地却属于农场。经过调解,农场与其他村民已达成协议,只是与滕某未达成一致。为此,农场对滕某采取了诉讼手段。
2008年,兴宁区法院作出民事判决,滕某应将这6亩多土地返还给农场。滕某不服判决,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被驳回。农场则向兴宁区法院五塘法庭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去找滕某做工作时,滕某拿出两把菜刀,放在桌面上,表示不愿履行判决。
今年10月14日,五塘法庭李法官与农场工作人员及资产评估师,到有关的土地评估林木的价值。滕某在电话中表示不愿到场,但评估即将完成时,他出现了,称有事要单独商量,将李法官拉到一边。李法官回忆说,滕某突然勒住他的脖子,掏出一把刀要戳他。他奋力反抗并呼救,旁边人赶过来后制服了滕某。10月26日,滕某被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刑事拘留。
李法官说,事发后滕某毫无悔意,还扬言“出来”后要整他。兴宁区法院的许副院长表示,民事案件多年来有“执行难”的问题,今年最高法院要求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这是该院至今遭遇的最严重的暴力抗法事件。今后,法院将建立预案机制,杜绝此类案件再次发生。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胡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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