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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言难掩真相 责任还须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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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4 13:04:36|来自:广西北海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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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一已婚男子以单身身份与未婚女子恋爱,女友怀孕后,为逃避婚事,他先是诈病,继而诈死;近日,这起非婚生子抚养费纠纷案调解结案。来源:南国早报   记者 黄乒宾



  11月1日,在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民一庭办公室,刘女士与“死而复生”的昔日恋人刘某签署了《民事调解书》:刘某支付非婚生子的抚养费总共26万元,今年12月31日前付清5万元,以后每月支付5000元,直至付清为止,并承担孩子将来的医疗、教育等费用的一半。
  此案的主办法官梁萃华认为,此案顺利调解结案,达到了止纷息争、化解矛盾的效果,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他称自己未婚单身
  她信以为真一往情深
  2011年10月23日,在秋阳暖暖的广西大学校园里,刘女士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离奇遭遇:
  刘女士是南宁一家公司的职员,受过高等教育,各方面条件都不错。她认识刘某时,29岁,未婚,正在寻觅可托付终身的男子。
  2007年10月,她在QQ上认识了南宁市一家民营公司的总经理刘某,两人相谈甚欢。12月初,两人见面后,刘某向她表达爱慕之情。他自称无家室,无女朋友,家住五一中路某小区,与父母住在一起。
  刘女士发现,刘某虽然口口声声说要娶她为妻,却极少带她抛头露面,也不肯带自己回家见他的父母,理由是父亲患中风瘫痪在床,母亲不喜见客。
  为了解开这个疑团,2009年7月的一天,刘女士不请而至,悄然来到五一中路某小区。在小区里,她很快就打听到了刘某的具体住址。一敲门,开门的是刘某的母亲,刘某不在家,刘女士仔细观察,也没看到屋里有年轻女人及婴幼儿的衣物等。刘女士说明来意,刘某的母亲不置可否,只说:“我儿子的婚姻大事,由他自己决定。”
  刘女士疑虑顿消,深信刘某为未婚人士,与他的关系日益亲密。2010年12月,刘女士发现自己怀孕了。“奉子成婚”成为顺理成章的事情。他们一起去选购了婚戒,刘某还登门提亲,给刘女士的父母送了一万元现金作为聘礼,约定2011年春节后择期登记结婚。
  
  他声称身患脑瘤
  她选择陪他坚强面对
  2010年12月底开始,刘女士注意到,刘某在她身边时经常抱着脑袋说头痛。没过几天,他就惊恐地告诉她,他去医院作了检查,医生说,他的颅内长了一个性质不明的肿瘤,他的头痛症状就是脑瘤压迫神经引起的,将来还有可能造成失明或者偏瘫等严重后果。
  刘女士大惊失色。刘某对她说:“我不能就这样和你去登记啊,现在就相当于婚检出问题了。万一出了问题,岂不是害了你?”但她没有退缩,而是安慰他,劝他振作起来。
  2011年2月6日,是农历正月初三,刘某来刘女士家给未来的“岳父母”拜年,当晚还留宿她家。晚饭后,他开车载着她,在南宁的快速环道上兜了一圈又一圈。车里的CD,一遍遍地放着盲人歌手萧煌奇的歌曲《你是我的眼》:“因为你是我的眼,让我看见这世界就在我眼前……”
  听着这悲怆的歌声,刘女士的心都要碎了。刘某泪流满面地问:“如果我瞎了呢,如果我瘫痪了呢,你和孩子怎么办?”刘女士哭着回答:“如果你瞎了,那我就是你的眼睛;如果你瘫痪了,我就是你的腿。”
  3月2日,刘某告诉她,经过了解得知,台北有家知名的脑科医院,他要飞到台北求医。
  此后,“身在台北”的他频繁地通过短信与她联系,苦苦劝她去堕胎。他说,医生已经确诊了,他患的是颅内恶性肿瘤,即脑癌,“医生说马上动手术,还有一线生机”。
  “手术后化疗需要很长的时间,而小的又等不了。”他在短信中说,“我不敢想象,我要是不在了,你和孩子会是什么样子,昨晚我一宿没睡着”。
  “我给了你名分,却不能给你幸福,这样我会更内疚。你独自一人还带着小的,我能瞑目?”
  “你把孩子拿掉,找个比我好的人嫁吧。而我会一个人等待生命的结束。”
  “我欠你的我来还,哪怕这辈子还不起,下辈子还。我只想平静地离开这个世界。”
  ……
  刘某越是这么说,刘女士越是觉得,决不能在他身患绝症时离开他,她下定决心,跟他患难与共。
  
  他“手术失败命丧异乡”
  她含泪生下“遗腹子”
  刘某告诉刘女士,开颅手术定在4月8日。手术前几天,刘某发来的短信里,弥漫着不祥的气息:他说梦见了已经去世的父亲,“一切都那么真实,他在干活,而且手脚都好了”,“我既想我爸爸,又怕他叫我去”。
  “我也很爱很爱你。可是我这回要历尽生死才能回到你身边。我一定会尽我全力。”
  4月7日晚,刘某发来短信说,手术将于次日上午9时开始;8日上午8时许,他给她发来最后一条短信,此后,手机关机。
  当日下午,一个自称刘某同事“张工”的人,给刘女士发来短信说,刘某没能挺过手术,“原因是大出血引起并发症。节哀”。
  刘女士肝肠寸断。她马上给刘某的哥哥打电话,刘某的哥哥“惊闻噩耗”,显得很惊愕,称马上核实。片刻,刘某的哥哥回电,安慰了她几句,称刘某的后事由他们处理,“一年后才能去台北领取骨灰”,还请她节哀,保重身体。
  闻知此事,刘女士的父母老泪纵横,她母亲叹息:“可怜刘某年纪轻轻,就这么走了;可怜这孩子还没出生,就失去了爸爸。”刘女士更是哭得双眼红肿,眼泪都流干了。她决心生下孩子,因为这是她和他爱情的结晶,也是他留在世上的唯一骨肉。她的父母都是老知识分子,思想非常传统,但是这一次,两位老人都非常开明,默许了她的决定。
  2011年8月12日,刘某的“遗腹子”呱呱落地。  
  
  荒唐骗局偶然被识破
  她告上法庭索要抚养费
  刘某“英年早逝”后,刘女士和父母一直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之中。她父母笃信佛教,因此每月农历十六,她和父母都要去“放生”,为刘某的“亡灵”祈福。
  10月8日,刘女士在女伴的陪同下,抱着一个多月大的儿子,前往五一中路某小区,想让刘某的母亲看看这个小孙子。不想,这次刘家大门紧锁,久叩无人应答。一名好心的邻居悄悄告诉她们,刘某其实早有妻女,女儿都上小学了。他也没病没灾,活得好好的,只不过卖掉了房子,换了手机号,全家都搬走了。
  刘女士犹如五雷轰顶。经调查,邻居的说法得到了证实——所谓的脑癌、手术、死亡,这一切都是刘某在“铁哥们”的配合下,自编自导自演的一出荒唐剧。
  2011年10月18日,刘女士一纸起诉书递至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要求刘某一次性支付非婚生子的抚养费25.9万元,并承担孩子将来医疗、教育费用的一半。该院民一庭受理了此案。
  得知自己被推上被告席,刘某表现出积极的态度。10月30日,他主动约见刘女士,与之面对面协商。
  刘女士告诉记者,见到“死而复生”的刘某后,“我把憋了很久的所有的‘为什么’,一一问了他一遍”。
  刘某解释说,当初认识刘女士时,他的婚姻正在遭遇“七年之痒”,而刘女士给他的人生重新注入了活力,他觉得很幸福,不忍心说分手,想先拖着,拖到感情淡了,就自然而然地分开。
  没想到,刘女士怀孕了。撒谎撒得太久,他已经没有勇气说实话。而他也不可能和妻子离婚,因为妻子没有任何过错,且他所在公司的投资人就是妻兄。所以,他先是诈病,不料吓不走她,于是他选择了逃避。
  11月1日下午,当刘某一口应允刘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双方顺利签署调解书后,刘女士的委托代理人、律师李见国与刘某闲聊了一番。过后,李见国对记者说,刘某言语温和,给人的感觉比较善良、文雅,没有一丝骗子的狡黠。
  记者通过各种方式试图联系刘某,希望能与他就此事进行详谈,但遭到拒绝。他对记者说:“伤害过的,我会补偿。但我不想再伤害其他人,请理解。
  一个谎言要用一百个谎言掩盖,于是,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直到不可收拾。谎言,远比真相更残酷。
  (热心读者李先生 稿酬100元)
  记者手记
  一直无法见到刘某的真面目,对于采访要求,他的QQ回复也是只言片语。律师调取了他与刘女士的短信原始记录,厚厚的一大叠。从这些密密麻麻的文字中,我试图揣测他的内心——他为什么会选择诈死这一手段,来欺骗一名善良的女子?
  我深信,他不是恶人,欺骗也并非处心积虑:最初,他以未婚男士的身份与刘女士谈恋爱时,可能以为这段婚外情是安全、隐秘的,处于一种自己能够控制的范围之内。他不会为婚外情冒更大风险,也不愿意付出更大代价。对于未来,他心知肚明,自己根本不可能娶她,感情不到份,现实也不允许。但是,已经在一起海誓山盟过了,开弓没有回头箭,不好意思再否决自己的誓言,只能接二连三地说谎,直到无路可走……
  然而,逃避,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是懦弱的表现。男人就该有男人的样,有责任有担当有魄力。如果你不能担当,请不要开始;而恋爱中的女人,也需要保持应有的清醒,不要在甜言蜜语编织的短暂幸福中彻底迷失了自己。
发表于 2011-11-4 13:23:39|来自:广西北海 | 显示全部楼层
又学会了一条泡妞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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