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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1 18:07:41|来自:广西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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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0月22日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自治区政府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广西将全面提高低保标准:14个地级市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250元以上;县及县级市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200元以上;市、县(市)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提高到1196元以上。 ![."xH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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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时调整保障标准 v!v0,?b*
据了解,去年全区城市低保平均水平为每人每月180元,今年提高到219元。根据新的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到2009年12月,全区14个地级市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250元以上;县及县级市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200元以上。 "x)pp
广西农村低保也将“提标扩面”。去年,全区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700元,今年提高到980元。根据新低保标准,市、县(市)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年将提高到1196元以上。 ,LW%'tQ~"
当地政府已制定公布实施的城乡低保保障标准,达到或者超过自治区确定的城乡低保新保障标准的,按当地政府已公布实施的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执行。今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要适时、合理、科学地调整城乡低保保障标准。 :e9jK[)h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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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当提高补差标准 {G*:N[pJp
按照新的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从今年10月1日起,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居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p2_Zsq
广西将适当提高城乡低保补差标准。今年,全区城市低保对象全年月人均补差水平,从2008年的135元提高到150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差水平,在从2008年的35元提高到45元的基础上,从2009年10月1日起,再按每人每月增加5元的标准提高到50元。 <raqp Oo&
补差根据低保对象的收入情况,分档次进行。对于无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全额补差;收入中等的对象,给予中档补差;收入较高的,则给予最低档次的补差。例如,如果某地的年人均保障标准为1000元,那么一个5口之家的保障标准应为5000元,如果某个5口之家的年收入仅为4000元,按照补助标准,便给这个家庭补差1000元,月人均16.7元。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低保标准也不相同,具体档次的划分,由各地民政部门进行。 Exo`Z`m`U
已达到或者超过自治区确定的城乡低保平均补差新标准的地区,是否再次提高补助标准,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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