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34 回复 3

钦州:儿车祸身亡,母爬肇事者所住楼讨说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7-20 11:46:56|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南国早报钦州讯 (见习记者钟娉婷)7月18日上午,一孕妇爬上钦州市文峰北路一居民楼顶,情绪激动欲跳楼,所幸被家属及公安人员合力救下。据了解,一个多月前该孕妇7岁的儿子不幸遭遇车祸身亡,事后交警认定司机与孩子各负一半责任,母亲对此难以接受,才想以此举动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据目击者介绍,18日上午8时许,一名孕妇提着两个袋子上了楼,随后楼下居民便发现有纸钱从天而降,抬头一看,刚才上楼的那名孕妇已头系白布站在楼顶,一边哭喊一边往地下撒纸钱。家人见状赶来苦苦相劝,可她的情绪很激动,不肯下楼。很快,公安、消防、120医护人员相继赶到。
  在对面楼房的目击者张先生说:“当时那个女的挺着大肚子,手里拿着纸钱,很激动地哭喊着往下撒。看到家人和警察靠近,她就不停地往后退。虽然楼下铺了救生气垫,但要是真掉下去还是很危险的。”张先生说,僵持到上午10时许,该孕妇看起来累了,有人趁她不注意,从后面抱住她,她当场就晕了过去,医生急忙将她抬下去救治。
  有目击者透露,在警察劝说时,该女子跪地向警察磕头,声泪俱下地恳求着什么。
  据孕妇的丈夫林某介绍,今年6月2日傍晚,他们年仅7岁的儿子小林在钦州市石泉路德营市场南门处穿过街道时,被小汽车撞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钦州市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认定,肇事司机和小林负此事故的同等责任。
  对于这一认定,小林的父母无法接受。他们坚持认为,孩子穿过马路时是步行,而不是事故认定书上所写的“跑步”或“突然加速”,而且肇事司机车速较快,在看到孩子时没有减速,碰上孩子后也没有停车,直到路过市民将车拦停。因而,肇事司机应承担全部责任。
  据介绍,事发后,双方曾两度协调赔偿事宜,肇事方提出花十余万元私了,而小林的家属则提出要80万元,因此两次协商均不欢而散。小林的母亲对此感到失望,遂来到肇事司机所住的楼,欲以跳楼讨说法。  
  据了解,目前小林的父母已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了复核申请。肇事司机表示,事发过程就像责任认定书写的那样,她已递交调解申请书,希望通过法律途径合理解决此事
发表于 2011-7-20 12:05:11|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在你我的能力范围中
发表于 2011-7-20 12:35:19|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2_521:}  
发表于 2011-7-20 16:50:58|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肇事逃跑应该负全部责任。

快速回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精选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