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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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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5 17:13:13|来自:广西贵港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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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公司有个员工因工受伤。从两米高的作业梯 掉下来,导致右侧耻骨下肢骨折,此事件双方一直在协调,但受伤员工家属不同意协调,现将朋友公司告上法庭。法庭调查结果已经出来,签定该员工伤残程度为十级,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广西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朋友公司要支付给受伤员工以下八种费用: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1415*7=9905.00元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1415*8=11320.00元
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1415*6=8490.00元
四:住院6个月期间停工留薪期间工资;1415*6=8490.00元
五: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3360   (112*30=3360.00元)此费按15元一餐算,一天算两餐,共住院112天~
六:护理人员误工补助费;4000.00元  此费是按其家属在当地工资算,护理四个月,一个月1000.00元
七:护理人员交通费;1000   不管法庭怎么算~
八:劳动能力签定费。310
因该员工进朋友公司工作三个月就受伤,受伤前工资为1000元一个月,低于贵港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1415元/元。受伤员工申请要按1415元/月工资来赔付上述费用。


以上资料是朋友刚传给我的~朋友对此有三个问题想求助律师:
一:在该员工没受伤前,该员工工资是1000元一个月,现在朋友公司是按1000元一个月工资赔付给受伤员工还是按1415元赔?
二:住院期间的伙食费,一餐15元,在受伤员工没受伤前在公司上班,伙食补助是5元一餐,现在能否按5元一餐补助?
三:护理人员误工费和交通费,要怎么算才好?据我所知,该员工住院112天,就前半个月家属在医院照顾,后来能自理了,都是自己照顾。

此事事发地在广西贵港,朋友公司一直没请律师,一直按法律程序走。希望真如铁律师能帮忙。谢谢!另:以上所算费用不包括其住院期间所发生的医药费用两万多,朋友公司已付。由于该员工进厂没多久,公司没有给其购买社会保险,只买了一种普通的意外险。
发表于 2011-7-6 10:20:41|来自:广西贵港 | 显示全部楼层
坐等律师解释
发表于 2011-7-6 13:50:43|来自:广西贵港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出差回来,不好意思!
楼主最好直接发一审的判决书来给我看下,这样可能好些。
发表于 2011-7-6 14:30:13|来自:广西贵港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看到判决书,只能根据你上面的描述来分析: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贵港法院以1415元作为工资基数计算并无不当。
只是很奇怪,十级伤残应该只算6个月,现在算到7个月去了!

2、不能按你朋友公司的5元伙食标准来计算,30元/天的标准不高。

3、是否需要专人护理看医院的诊断证明,医院认为他需要专人护理多少天就按照这个天数来计算。至于他在住院期间能否自理不影响到这个天数的计算。交通费有发票按发票,没有发票法院酌情给。

4、未交工伤保险,本来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则转移到你朋友公司承担。
发表于 2011-7-6 15:49:32|来自:广西贵港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如铁 发表于 2011-7-6 13:50
刚出差回来,不好意思!
楼主最好直接发一审的判决书来给我看下,这样可能好些。 ...

今天刚找了一家本地的律师。谢谢你!{:handshake:}
发表于 2011-7-6 15:50:31|来自:广西贵港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是很奇怪,十级伤残应该只算6个月,现在算到7个月去了!

以前是六个月的,现在又有最新的文件规定,是七个月的。在劳动局我看过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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