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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斑竹请在此贴里详看 [版主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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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6-15 00:58:00|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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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我们应该时刻做到以下守则,做到共同携手并肩,谢谢~~~~ :)

第一, 详读文章,回答能力所及之问题,不得有草草跳过,沧海遗珠之行为;
第二, 顺眼则留,内容不雅或违反善良风俗则砍,不得有恐人报复,瞻顾犹豫之行为;
第三, 珍视作品,尊重作者劳心劳力之贡献,不得有心存轻蔑,嘲讽讥刺之行为;
第四, 勤於整理,定期清除该砍之垃圾文章,不得有视而不见,拖拉懒散之行为;
第五, 鼓励新人,适时给予应有之口头嘉勉,不得有贵远贱近,迷信名家之行为;
第六, 客观中立,对争议不休之话题设法排解,不得有党同伐异,制造舆论之行为;
第七, 一视同仁,公平对待所有版友,不得有重男轻女,重女轻男之行为;
第八, 放下身段,为版友搭起友谊的桥梁,不得有男拒女约,女推男邀之行为;
第九, 光明磊落,与其他版主维持良好关系,不得有勾心斗角,互挖隐私之行为;
第十, 拒收馈赠,婉谢不必要之婀谀承奉,不得有陶陶自醉,违反上述守则之行为。
hc
发表于 2003-6-15 02:44:00|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re
hc
发表于 2003-6-15 03:00:00|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我觉得现在论坛还处于刚开始阶段,不应对各种帖子过于严厉,能不删的尽量不删,以免打击发帖者的士气,还有对原创或转帖的精彩帖子——尤其是原创的好帖要及时给以鼓励表扬并放到精华区,并给以一定的奖励。
发表于 2003-6-15 03:31:00|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恩~~~举手赞同! ~_~
发表于 2003-6-15 04:34:00|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努力
发表于 2003-6-15 06:12:00|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注意要把好的话题固顶....
发表于 2003-6-15 17:32:00|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嗯...
得好好看起来
发表于 2003-8-6 21:50:00|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OK
发表于 2003-8-14 11:58:00|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WELL.支持
发表于 2003-8-31 23:32:00|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才发现,看了。
发表于 2003-9-1 18:52:00|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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