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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日起正式受理电动车上牌注册登记 注册登记地点 ▽ 横县横州镇长安大道清江蒙屋路口进入30米处 (横县长安机动车检测站内)
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正式通告如下 ↓↓↓↓
(文件有点长,小编为花友们简单概括了一下通告的基本内容,原文件附在最后)
车辆所有人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应当填写申请表, 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相关材料。 ↓↓↓ 材料具体包括
(一)车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非横户籍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还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此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缺失购车发票、车辆出厂合格证的,怎么办? 对2017年4月1日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缺失购车发票、车辆出厂合格证的,所有人可以通过派出所、单位、村委(社区)、销售企业(车行)的任何一个途径出具的合法财产证明书即可办理注册登记。
(五)车辆属非法改装、拼装或者电动机号、车架号有凿改痕迹的; (六)改变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结构、构造或者主要技术参数,或者加装其他妨碍道路交通安全装置的; (七)车辆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或者车辆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布的准予注册登记目录范围之内的。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依法到本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车辆注册登记,取得号牌、行驶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行驶时应当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
自2017年10月1日起,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或者非南宁市所辖区县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县辖区范围内的道路行驶,违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横县小伙伴,仔细看好这个通告及实施办法哦~! 4月1日开始正式受理登记注册 别错过了申请上牌的时间咯~!
附:详细通告与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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