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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县网网友爆料:昨天上午10点半左右,横县横州镇国际商贸城路边开来一辆玉林-横县的绿色中巴车,从停放在商铺门前的两辆小车(江铃福特全顺)上加油,两辆车里面都装了油筒和加油机,还有成罐的柴油。中巴车加完油后开走,只剩两辆“油罐车”还停在商贸城旁。网友称,这应该是中巴车为了方便自个加油,提前联系好把两部车拖来这里,拖车绳都还没拆。网友还感叹:我怎么觉得放了两个炸弹在这里。
▼班车和加油车“接头”
▼残破不堪的两部车
▼其中一辆甚至没有车牌,只能靠拖车绳
▼车内的油桶和设备
▼网友爆料截图
▼另一些网友透露内幕
这样的私人“加油车”合法吗?看一下其他地方相关新闻报道:
无证售油属非法经营
“个人买卖柴油算非法经营吗?”北青报记者看到,在多家律师事务所的网站咨询板块中,不少人都提出过这类问题,并表示自己已经联系了批发商,有渠道,但自己并不知道这方面的法律法规。所有律师给出的咨询意见都是:“不能,算非法经营。”
根据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公布的《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国家对汽油、煤油、柴油等成品油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按照规定,不是谁都能管自己叫“加油站”的。申请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加油站的设计、施工应通过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和环保等部门的验收,且站内有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
此外,要想经营成品油,经营者必须提交油库、加油站或加油点的产权证明文件,以及安全监管、公安消防和环保等多个部门核发的批准证书及验收合格文件等。此外,包括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安全监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也不能少。
在取得成品油经营许可后,政府相关部门还会每年对其经营进行年检,这其中,技术规范、消防安全和环保等都是考察因素。
按该项规定,成品油零售企业应当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成品油,成品油批发企业不得向不具有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销售用于经营用途的成品油。
北京京华律师事务所的康凯律师对北青报记者说,成品油属于危险品,一直处于国家的管制范围。无证无照、证照不符或超范围经营均属于被禁止的行为。此外,凡是卖成品油的人必须符合技术规范,不然就算非法经营。
(来源:北京青年报)
网友的担忧还是有些道理的,这样的油车不正规、不安全,提醒大家还是远离一些为妙,建议有关部门能对这种不合规的私人“加油车”加强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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