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16 回复 0

高空坠物责任由谁承担?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12-16 09:14:03|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近日,四川一女婴被高空坠落铁球砸中身亡,至今未能揪出肇事者。律师认为,在无法明确高空抛物侵权主体的时候,起诉整栋楼的业主,是侵权责任法所允许的。这个规定颇有一户犯错不认,全栋住户承担的感觉。
从受害人角度看,侵权事件应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就算找不到具体的肇事者,也要有相应的人员担责,这是对受害人的一种慰藉。对伤害事件发生地的住房来说,肇事者应主动站出来承担责任,如果没人承认,大家都会面临着法律追责的问题。
对高空坠物伤人事件进行侦查是公安机关的职责,但肇事者久寻不见的时候,其他相关人员就有一同担责的风险,这对“不相关人员”来说显得不公平,大家也只能尽量去督促其他人注意安全,减少这种高空抛物侵害事件发生的概率。我们希望大家都自觉遵守规则,不要随便对外“出手”,以免造成意外伤害。

快速回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精选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