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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陋的离婚潮-都是房事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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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3 11:40:43|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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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十年前,任丘的华北油田进行职工分流,如果夫妻双方同在一个单位,需要一个人下岗。有人发明了离婚的办法,为生活所迫,听着让人心酸。夫妻同床共渡几十年,需要采取离婚的方式而谋得一个饭碗。尽管手段有些下作,但是普通老百姓的苦衷,让人心生同情,而没有任何鄙视的心态。

后来,房地产热带动旧城改造的浪潮,很多城中村、棚户区,因为能分得房子多一些,更多考略能分两套房子,留给子女,也是通过离婚的方式。国人非常容易模仿,渐渐开始蔓延。初期认为城中村、棚户区多为贫民,没什么文化与素质,钻政策的空子,多謀点利益,也就罢了。期间有些假戏真做,借坡下驴的,也成为笑谈。

房地产开始泡沫化,中国特色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横空出世,限购成为主流,一个家庭只能买一套房子,离婚后,可以多买一套房子。城市中的富裕阶层,为了能加入炒房大军,通过离婚的方式来实现房产投机,在全中国开始流行。离婚证成了投资的一个道具,年老年少,都可以通过离婚多购一套房。当然了,为了赚钱,也无可厚非,即使不道德,也算是政策制定者的弱智,既然考略到了中国式的限购,怎么就没考虑到中国式的离婚呢。

新国五条开始了限卖,以所得税来与炒房者分享共同受益,政府公然参与房产升值的利益分配。只不过冠以房产调控的名义。既然能离婚的方式买,就能离婚的方式卖。并不是维护个人利益,而是努力去侵害国家的利益。既然作为国税,就应该是国家的利益,通过离婚的方式来避税,已经超过了道德界限,而成为赤裸裸的犯罪。

中国人之聪明(小聪明)举世闻名了,一本结婚证与离婚证,就可以转化为取得财富的工具,也算在中国四大发明后一千年来的第五大发明吧。恐怕在全世界,没有任何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可以如此为之。不知道是应该可歌可泣呢,还是可悲可叹啊!

发表于 2013-4-3 11:49:38|来自:广西南宁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悲哀啊悲哀啊!如此发明
发表于 2013-4-3 11:52:54|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2_162:}为了房子,居然离婚。
发表于 2013-4-3 12:12:03|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房子是无辜的!!!{:2_166:}
发表于 2013-4-3 12:57:49|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ymt_066:}{:ymt_066:}....   我只看看, 我不说话
发表于 2013-4-3 13:49:56|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有正策,下有对策,不是什么新发明……
发表于 2013-4-6 19:34:43|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确如此、、
发表于 2013-4-6 20:53:04|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打 倒  供铲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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